就醫須知
門診
一、初診:請攜帶健保卡、身分證(或戶口名簿)至掛號櫃檯辦理初診報到。
看診前,請先量血壓。
二、忘記帶健保卡:可先以自費結帳,看診日起7天內持繳款收據正本、健保卡,於掛號批價櫃檯辦理退費手續。
三、過號:請先向櫃台人員報到。
以現場門診號碼隔3個為看診號,同時有兩位以上過號,則每兩位現場號安插一位過號病人,過號者的排序,依報到順序為主。
住院
一、健保住院:持健保卡辦理住、出院手續。
二、出院:請於下午5點以前通知護理站。
三、索取診斷書:請出院前一天通知二樓護理站。
四、以職業傷害入院:請向貴公司申請職業傷害入院單「一式二聯」,及身分證影本;若為外籍勞工,請另備妥居留證及健保卡影本。
並於住院三日內送至二樓護理站。
五、膳食除了管灌飲食有健保給付外,其餘須自理。
六、休診日不辦理出院手續,若需出院者請於前一天通知護理站先辦理手續,不然得先押金,才可辦理出院。
七、出院時請至一樓櫃台處繳清費用。
八、住院期間外出務必至護理站辦妥請假手續,且夜間不得外宿(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六條)。
如請假逾期未歸超過四小時,或未經請假即離院外宿者,本院得視為自動出院。
九、住院期間如有陪伴照料,夜間只能留一位家屬陪伴。
訪客時間為每日上午11:00-12:00晚上19:00-20:00。
十、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及大量金錢到醫院,以防失竊。
十一、如有其他任何疑問請至二樓護理站詢問